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散文随笔
感悟孤独
作者:杨矜铁  发布时间:2010-03-25 19:04:38 打印 字号: | |

    有学者说,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是选择了孤独。

    法官,在当事人的心里,就是正义的化身。在扑朔迷离的诉辩纷争中,作为法律争议的居中裁判者,他当以旁观者的姿态,冷静地关注案件的是非曲直,无论是原告方的振振有词,还是被告方的连连叫屈;无论是控诉方的义正词严,还是辩护方的步步为营,当事人的任何表情都难以让他的心情掀起丝毫波澜。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情感即使有清风拂过般的波澜,也会让公正的天平倾斜,任何急躁和匆忙都会给案件的质量埋下隐患,而这种隐患所带来的可能是当事人的倾家荡产甚至人头落地。那长夜灯下对辨法析理的苦思冥想,那法庭上的镇定自若,法官那与形形色色社会角色保持距离的矜持,处处都透着“高处不胜寒”的孤独,此刻的孤独不是“独上高楼强说愁”的矫情,而是高举法槌定纷止争的一种审慎和严谨。没有这甘于坐冷凳的孤独,哪里会有明辨是非曲直的深厚功底?!美国联邦大法官卡多佐提出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当我裁判一个案件时,我所做的是什么?”他的答案是:“如来自长空的闪电,一扫昏暗的阴霾”。这既是法学大师对自己职业的自责,更是对自身职业的深刻反思和深沉的敬畏,有了这种敬畏,一个好法官才会不断考问自己的德行与智慧,才会从对有限理性的反思中走向对法律的信仰,如此,他才能用冷峻的眼睛观察人世间的是非、善恶、美丑。

    因为孤独,法官少了很多世俗快乐,但是也去除了许多喧闹和杂乱,给自己留下的是睿智和冷静。

     “宁静以致远,淡泊以明志”,只有具有高尚的品德、纯洁的操守的人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独立的人格。别人能说的话,法官不可以说,别人能做的事,法官不可以做;别人能随意去的地方法官却不可以去!谁不爱唱“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的歌谣?谁不懂得“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的道理?但是法官却为了神圣的审判事业,作为法官,注定要远离市侩,抱定清高,维护职业操守和人格尊严,这种孤独让任何邪恶力量都会感到发抖!所以,一个好法官,必须学会孤独。

    法官的孤独展现出一种超脱世俗的职业光辉,这种光辉穿过世俗的纷乱,绽放出法官职业的夺人色彩,法官的孤独何尝不是一种美丽!

     法官的孤独之美,只要做了法官的人才能真正体验得到。也许有人会鄙夷这种孤独,也许有人会怀疑这种孤独,但是作为法官,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来轻视和放弃这种孤独之美,因为这是我们无愧的选择!

责任编辑:高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