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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法院启动四项服务措施力保春耕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积极有效开展春耕生产法律服务月活动
作者:双阳法院 金忠悦  发布时间:2010-04-29 14:21: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为了照顾家住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的年岁已高、身体状况欠佳的原告鲁万和,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奢岭人民法庭将开庭地点设在了距离鲁老汉家附近的鲁家村委会,老人见法庭设在家门口,握住法官的手激动不已。此案已调解结案。

  方便农民诉讼,巡回审理涉农案件,不误农时,是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服务备春耕生产专项活动的重要内容,为此,他们出台并实施了四项措施,收到显著成效。

  一是加大对涉农案件的重视程度,对涉农案件实行 “四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裁判、优先执行,确保不误农时。春耕生产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是该院几年来一直坚持并不断加强和完善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年,他们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在提高司法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上着实下了一番功夫。如他们在立案大厅设立了涉农案件窗口,实行咨询、立案、收费“一条龙”服务,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活动月以来,共解答农民群众法律咨询32件次,涉农案件立案16件;为了确保涉农案件优先审理、优先裁判,法庭成立了涉农案件专案组,活动月中专门审理涉农案件,加快办案节奏,及时裁判,确保不误农时,现已审结涉农案件13件,结案率81.3%;选调业务素质高、执行能力强的执行员集中执行涉农案件,对申请执行人是农民的,他们想方设法,力促执行,保证农民生产资料用款。对被执行人是农民的,他们尽量做申请执行人工作,暂缓执行,“放水养鱼”,让被执行人有个好收成,秋收自动履行。

  二是转变对涉农案件的审理方式。变坐堂办案为下乡巡回审理。他们共设立巡回法庭7个,巡回审判点9个,同时还设立了假日法庭、预约立案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诉讼;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凡涉农案件,当事人多半都是本乡本土,如判决结案,势必使双方结下积怨。对此,该院明确,一定要发挥诉讼调解、人民调解、其他组织参与调解等优势,穷尽调解方法,尽最大可能,调解结案,做到“案结事了”,力争实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屯”,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截止到目前,所审理的涉农案件调撤率达到98%。

  三是加大对涉农案件审理的宣传力度。他们在当地电视台开办专题栏目,定期做与“三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编发专题节目,院长、部分庭室长接受记者采访,通过媒体向当地群众介绍法院相关部门职能、在春耕生产法律服务月中的具体服务措施;把法庭设在社区、村屯或田间地头,以案说法,切实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分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长高兰侠带领奢岭法庭审判人员到年事已高、腿脚不便的家住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鲁家村鲁万和老人家,解决了子女赡养和老人房屋征用家庭纠纷,使几个家庭备春耕生产未受影响。

  四是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司法救助力度。该院对涉农案件采取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的办法,确保那些生产生活困难的弱势农民打得起官司,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据统计,活动月开始以来,共减、缓、免交诉讼费6.4万元。

目前,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到春耕生产第一线,为辖区农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使人民法院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责任编辑: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