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7日,九台市东湖镇永鑫采石场作业现场突遭雷击,雷电引爆了预埋的炸药,造成现场七人死亡,一人重伤。事故发生后,九台市委、市政府紧急启动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助机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缓解家属的激烈情绪,防止矛盾转化。九台法院立即成立了由院长李缃凡、党组成员及7名法官组成的诉前调解组,第一时间深入事故发生地,配合当地党委、政府迅速开展工作。经过五天的耐心细致工作,和谐解决了纠纷。
九台法院诉前调解组与政府包保干部、法制、劳动、民政、安全监察等部门及人民调解组织等密切配合,积极稳控伤亡人员家属情绪,说明法律政策,加强对调解意愿的引导,做好调解工作,尽快抚平家属的创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确定了赔偿调解方案。经过五天耐心地调解工作,于7月2日,石场业主分别与五户伤亡人员家属签订了赔偿和解协议。伤亡人员李某、王某的家属因对相关赔偿法律的不理解,使调解工作受到了阻碍。调解法官在进一步摸清了双方的矛盾症结后,反复面对面的做思想疏导和法律宣传讲解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思想工作。7月3日,李某、王某的家属终于与石场业主就赔偿达成一致和解意见。
九台法院在处理这起重大伤亡纠纷中,充分运用“党委领导、司法引导、多元衔接、合力调处”的多元化解纷机制,使一起影响重大、对抗激烈的矛盾,在萌芽状态得到了妥善化解。切实保障了伤亡人员家属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赢得了群众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