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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法院:法官巡回调解巧化赡养纠纷
作者:梁菲  发布时间:2011-10-13 13:37: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在高家店镇?家村村委会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78岁的老人王某状告两儿子的赡养纠纷案在法官的反复说理、多番调解下最终得以圆满解决,两个儿子在法官和乡村群众的见证下签定了赡养调解协议。 

   原告王某系高家店?家村农民,如今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仍一直独立生活,虽然生活起居还基本能够自理,但因患脑血栓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及医疗费用均没有保障,需要子女予以生活照顾、经济保障和精神慰藉。然而两名被告确因老人一直未对他们提出赡养要求而对老人生活置之不理,致使老人的生活陷入窘境。无奈之下,将两名儿子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在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身患疾病、行动不便等原因,与合议庭成员讨论后决定,在当事人所在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方便当事人的同时,希望能通过这一在农村中有代表性的赡养纠纷案例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庭审现场,办案法官与被告真诚交谈,及时向他们阐明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义务等道理,如今父亲年事已高,做儿女的应以孝道为本,尊重和理解老人。起初,被告无法转变自己的态度和观念,不予接受,办案法官并未放弃,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一遍遍不厌其烦地说服教育、积极调解。最终,被告被法官的坚持和真诚所打动,态度发生转变,当庭幡然悔悟,积极反省不赡养老人的错误,并纷纷表示以后将善待父母,好好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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