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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难忘的夜行
作者:榆树法院研究室主任 李振文  发布时间:2011-12-15 15:28:19 打印 字号: | |
  岁月悠悠,往事如烟,转眼间十几年过去了,许多事情渐渐淡忘了,然而刚到法院工作那年秋天的一次夜行却至今让我难以忘怀。

  那是1995年10月的一天下午,快要下班的时候,我院五棵树法庭的法官高凤学下乡办案,因为庭里书记员有事,就临时约我为他当一次书记员,到法院已经大半年了,一直在研究室,说起来还是头一次下乡办案呢,我很高兴能有一次亲自下乡办案的机会。就问他,都要下班了,怎么才下乡呢。他告诉我,现在正是农忙时节,三春不如一秋忙,眼下白天农民都在地里忙着收拾庄稼,到家里找不到人,就只好晚上了,法庭工作就是这样,要围着农村和农民特点转,不能按八小时的常规走。我就和他坐上了庭里的吉普车一路往目的地驶去。

  车上老高告诉我,这次下乡主要是送达一起赡养案件起诉状的副本,顺道再回访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要到两个村。车走了五十余里,我们首先来到那对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所在村,到当事人家中一看,锁将军把门,看到附近地里有人,我俩就向他们走去,很凑巧,原来那两人老高认识,正是我们要回访的案件当事人。那对夫妻看样子也就40岁左右,看到我们来了,他们放下手中的镰刀,也向我们走来,男的上前和我们握了握手,就说,高法官来了,有什么事吗?老高说,没什么大事,就是来看看你们现在过得怎么样。男的笑着说,现在我们过得很好,幸亏你做工作我们才没有离婚,这不,我俩都在地里割苞米呢。女的也说起了话,感谢老高对他们夫妻负责,三番五次地做调解和好工作,才保住了这个家庭,使孩子有了一个完整的家,现在一家三口过得很和谐,不再打仗闹离婚了。看到两口子发自内心的话,老高很高兴,叮嘱男的一定把酒后打人的毛病彻底改掉,千万不要反复。男的很爽快地答应了。又问我们这么晚了吃饭没有,没吃饭一定到家吃顿饭,也表示感谢,我们婉谢了他们,便朝下一个村奔去。这时太阳已经落山了,迎着天边的晚霞西行,我感到心情很是愉快。

  车又走了二十多分钟,天渐渐黑了,终于到了另一个村,这时,我也有些饥肠辘辘了,村子小,没有饭店,我们就在食杂店吃点面包喝点汽水垫补垫补,又向店主打听了被告家的住址,然后向被告家走去。被告家是三间瓦房,一个干净整洁的院落,我们到被告家时,只有女主人自己在做晚饭,看她那样子有四十二三岁,我们向她说明来意,当时她就把一肚子气撒向我们,凭什么管我们要赡养费,我和他儿子结婚时,老爷子什么也没给我们,如今老儿子和他在一起过,住他的房,种他的地,自然应当老儿子赡养,我们不能拿钱。老高问她家里几口人,都在干什么,她说三口,丈夫在地里还没回来,十五岁的儿子也去地里帮忙了。老高就说,看你的样子,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如今老人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没有劳动能力,一年300元的赡养费也不会对你们有大的影响,再说人都是父母生养的,赡养老人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你对老人好,你儿子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会给儿子做出好的榜样,如果仅仅为这300元,一家人撕破脸,你儿子会怎么想,将来你老了的时候,儿子会不会也学你今天的样子,那可得不偿失,后悔晚了。女人觉得老高说的有道理,语气和缓了许多,就说,老人偏向,我们有气。老高又趁热打铁,说你跟那没有能力的老人一般见识啥,经常生气对身体还不好,你是一个明理的人,一会儿你丈夫回来,好好劝一劝他,事情就解决了,如果小事变大,结果会弄得儿子不是儿子,爹不是爹,兄嫂不是兄嫂,让邻居看笑话,丢自己的脸。老高的一席话说得女人低下了头,不再说话。就在这时,被告和他的儿子回来了,老高把来意和他说明了,并把诉状副本递给他,男人接过诉状,看着女人脸色不说话。女人说,把赡养费给了吧。男人露出喜悦的神色。女人就说,不麻烦法官了,家里的事情自己解决算了。事情顺利解决了,出乎我的预料,从当事人家里出来,登上吉普车的时候,已是繁星满天了。

  回来的路上,我说老高,你很有办法呀,如果是我办,可能当事人诉状都不会接,你却把问题解决了。老高说,现在一般来说,农村女人当家说了算的很多,我一看那女人泼辣的样子,就知道这个家是她当,所以就尽量说她的好话,使她能够接受,如果她在气头上,你却批评她,恰恰会把事情搞坏,她听不进去,怎么做工作,把她的工作做通了,她答应给钱了,儿子还能说不吗?一路上老高给我介绍了很多办案经验,作为农村法庭法官就要熟悉农村,熟悉农民,学会做群众工作,真心实意地为他们着想,当我们真正融入到群众中去的时候,一切工作就难也不难了。想一想那次下乡办案虽然过去多年了,但是却给我留下了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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