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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法院:一失足成千古恨 大学生因盗窃被判刑
作者:郭帅  发布时间:2012-03-29 14:56:39 打印 字号: | |
  近期,南关法院接连审理了几起盗窃案,被告人均是在校大学生,而他们都是因为一时的贪念将罪恶之手伸向了同窗好友。

  就读于长春某高校学生王某,在去其他寝室找同学时,发现屋内无人,便躲入床下,于次日凌晨屋内同学熟睡时,盗走同学的iphone手机一部。无独有偶,同样是在校大学生李某,在宿舍趁同学正在喝酒没有注意,盗走iphone手机一部。拥有一部iphone手机,在年轻人眼中觉得是件非常有面子的事,在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个别大学生在虚荣心的驱使下,一时冲动酿成了大错,不但毁了自己的前途,也让辛苦培育其成长的父母心碎不已。

  南关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过程中,办案法官充分考虑被告人是在校大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照规范化量刑标准,秉着以挽救为主的方针,对被告人释法感化,并与其学校和家长积极沟通,深挖大学生犯罪产生的根源,力求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最后,依法判处这几名被告人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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