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前,我怀揣着对法律的憧憬,对正义的梦想与追求,报考了吉林大学法学院,这条路我走了六年,完成了从懵懂少年到法学硕士的蜕变。
五年前,我怀揣着对司法的憧憬,对公平和正义的期待,对法官职业的热爱,我报考了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这条路,我已经走了五年。这五年,我完成了从法律信仰者到实践这一信仰的转变。
一年半以前,我站在了审判一线,案子多、任务重、压力大,对一个新手来说,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去履行好这个岗位的职责。选择了这个职业,其中的艰辛早就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司法为民,我微笑面对。
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工作中,我坚信,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我曾办理过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向被告索要装修款时,被被告打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但装修款却苦无证据无法诉讼。我耐心做被告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被告仅同意赔偿医疗费,对装修款始终不置可否。虽说法谚有云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但内心深处坚守的那份良知和责任让我无法下决心结案。我再次约被告来谈,不谈案件,不谈装修,就和他闲聊,聊我家乡农村的情景,聊留守儿童,聊村子里的孩子在上学之余还要承担做家务、照顾老人甚至是干农活的工作,被告的思想就在这闲聊之中转变了,医疗费和装修款一并给了原告。林肯曾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司法为民,让我们肩上多了一份责任;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司法为民,是我们法官将隐藏在法律中的道德展现出来,让正义以一种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
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关乎稳定大局,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描述:“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在这个意义上,作为法律帝国的王侯,我们法官处于法律实现的最终环节,是保护人民权利的最后屏障,我们的责任就是将正义运送到每个人的家门口,这也是司法为民的体现。
岁月的流逝,生活的考验,工作的磨练,经验的积累,理论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在二道法院五年的荏苒春秋,让我少了一份天真、少了一份莽撞,多了一份成熟、多了一份慎重,更多了一份责任心。过去的工作经历,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人民司法事业,是怎样的光荣,又担负着怎样的责任。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官当仁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