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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法院:幸福档案助力法院建设
作者:刘颖  发布时间:2013-05-10 11:00:18 打印 字号: | |
  档案是什么?无论是个人档案、政法档案,还是档案论坛或电子档案……都是档案内容或形式的表现之一。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人们认为档案就是文书或个人等资料归档。然而再深谈及到档案管理使用方面,较多人们认为尽量避免借阅档案资料的“麻烦”,同时反映借阅或查阅档案资料流程繁琐,档案资料使用价值低,等等。以上情况折射出档案管理工作仍有较多需有待改善之处、提升空间。

  社会对档案缺乏足够认识,这点是十分明显的。人们对档案的性质、地位及其工作职能知之甚少,大大阻碍了档案事业建设发展,也难以使档案社会功能得到有效实现。真正发挥地发挥档案服务于公众的社会功能,在现阶段来说是一项长期而艰辛的工作。

  就九台市各机关单位的现状来看,虽然九台市各单位建立了档案室,但其设施、服务、管理、规模等略有参差不齐,档案管理部门大多是各自为政。在九台法院,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档案管理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我们从档案体系方面着手,加强与九台市档案局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市档案局的指导优势,向其他单位借鉴先进管理经验,集中力量管理好法院各类档案,不断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了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与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若要转变过去重物轻人、重事轻人的观念,就要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若要转变过去重机关团体利用、轻公民个人利用的观念,就要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九台法院每天大致接待外来调卷人员30-50人次,因此要实现快速、方便的查阅档案,根本在于要建立一个丰富的、覆盖审判、执行、综合、财务、等多种类型的法院档案资源库。如果没有丰富的档案资源,就难以实现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价值,服务于法院审判工作就成为一句空话。

  现阶段九台经济发展正迎来关键期,九台法院也正处于上升期。因此,档案管理工作应适时调整方向,尤其如今网络信息技术迅猛提升,除了要面临信息化、数字档案馆等新技术对档案管理工作带来的新考验,还要审度如何改变或提升原来的纸质档案能够跟随档案社会功能的信息化。在保持正本的法院档案资源的前提下,通过适合法院档案工作的信息系统将有用的档案资源进行加工和经过计算机网络的传输,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和渠道,使之其在查阅、操作和使用方面更有方便性、实效性。此外,还需进一步优化法院档案信息资源,使其逐渐系统化、规范化、有序化,能够及时、准确、高效地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深化法院档案管理工作。

  法院档案管理工作是否能够更上一层楼,这并非是个短暂性的课题。它需要一个有计划性、统筹性、全面性的发展规划平台循序渐进完善、提升。惟如此,档案管理才能成为服务审判工作的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赵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