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一个二十刚出头的毛头小伙,带着对“法官”的朦胧认识,走进了法院,成为了法官队伍的一员。那时,满身书卷气的他,对法官这一职业只是一种概念上的、表象上的理解和认识。于是,年轻的他,在一天天的工作中,用心细细地品味着“法官”。
那时,他在镇上派出法庭工作,处理的都是民事纠纷,每天面对吵吵嚷嚷、互不相让的当事人,他觉得法官同心目中的“神圣、威严”相距甚远,一天工作下来,除了烦,还是烦。自己累不说,还常常被当事人误解、谩骂、甚至威胁,他曾多次委屈的对着家人哭过,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当初那么执着的选择当法官是否错了。
工作半年左右的一天,刚上班,他正背着办公室门打扫卫生,突然,听到门口“扑通”一声,他转过身,只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大妈跪在了地上,他连忙丢下扫把,扶起大妈说:“别这样,别这样大妈,有什么事请您起来坐着慢慢说。”待大妈坐定,他看清楚了,这是前几天刚执行完的一起赡养案的原告,莫不是又出什么问题了,当初不是处理得好好的吗?他的心悬起来了。这时,大妈流着泪,却笑着说话了:“小伙子,不,法官大人,我今天是专程来谢谢您的,您治好了我几年来的心病。您也知道,我老伴重病在床一年多,可我那逆子又……,唉!我一老太婆,每天就靠挖点野菜,卖点小钱艰难地维持俩老口的生活,这一年多来,为老伴的医疗费有着落,我曾多次找过村委会,镇法律服务所,可都拿我那儿子没办法。说实话,开庭那天,我看审判庭上那么年轻的你,心都凉了半截,俗话说“年轻戏子老太医”,更何况是审判案件,比我儿子岁数还小的法官,能行吗?可是,开完庭,我就知道我想错了,我这次遇到好人了。你在做了调解工作我儿子仍不同意的情况下,下了判决,拿着铁铮铮的判决,我老太婆激动啊!这么多年来无依无靠,现在终于有个说法了。你在下了判决后,又骑着单车,跑到我们家找我儿子,儿媳做工作,那天,我在房间里听着你对我儿子、儿媳说的一番苦口婆心的话,句句在理啊!经过你的劝导、教育,我儿子终于良心发现,钱都早早的给我送来了,我老俩口又能感受到儿子、儿媳的温暧了。小伙子,你为我们老俩口,为我们的家花费了那么多的心血,我实在是不知道要用怎样的方式谢您,所以只有给您跪下了。”听到这样的一番话,他的心终于放下了,笑着对大妈说:“大妈,您老别这么说,这都是我们的工作职责,是我们应该做的。”
那一夜,少年不识愁滋味的他整夜的失眠了。本来,在工作中,他只是在尽心地做着自己该做的每一件事,没想到自己的平常之举却为他人解开了这么大的心结,这使他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心灵的震撼,同时也深深的体味到了被人理解的那份收获的喜悦。以前,他一直在苦苦的思索、寻找法官的价值,并曾为始终不能释怀而犹豫、彷徨。今天,大妈的言行让他豁然明白:自己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在做什么,该做什么。还有什么比长辈给晚辈行此大礼更重的感谢呢?这不正说明法官在老百姓心目中的份量,也不正是法官价值的真正体现吗?一抹浓重的幸福感,从头顶像电流一样,窜过全身。
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己不会上法院,法官该做的就是用国家和人民赋予他们的职权,通过法律这把利剑,凭着良心的尺子,给他们一个公正的答复。当然,法官办理案件并不是要图感谢,但是,他坚信,只要自己坚持公平和正义,老百姓的心里是会永远记着他的。金杯、银杯,不如咱老百姓的口碑。如果说民众的口碑是道德法庭的首席大法官,那么,民情民心不正是最权威的法典吗?
之后,他心平了,气顺了,对当事人的吵吵嚷嚷也可以理解了。在一次次的感动中,他己深深的悟出:“吵”,正是他们到法院的真正的原因,是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的表现,一个好的法官,就是要能让当事人从“吵”着进来到“笑”着出去。于是,他便遵循着让当事人“笑着出去”这一条原则,快乐地、辛勤地工作着。“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在他感觉到自己一天天走向成熟的同时,更能深深地体会到当事人诉讼请求中的那份凝重、期盼和焦虑。这种感觉,使他越来越清楚的认识到法官所肩负的神圣使命,这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和平、安宁与幸福。有了这种神圣的使命感,他不得不在一个个深夜拉灯夜战,翻阅那永远翻不完的法典,因为他知道:法官守护着法律,而法律就是利剑,利剑就是天平,在天平的砝码上,刻着两个字——“公平”。当他在一次次给冲突带来了和谐、给谬误传播了真理、给疑虑鼓起了信心、为绝望带来了希望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如同生活在了“世外桃源”,昔日老友已因自己的多次失约而变得陌生,家人也因身为法官的家属要承担太多而牢骚满腹。但是,他也知道,自己的这点付出算不了什么,在共和国的蓝天下,有多少法官,为了守护法律的尊严,还社会以“正义”和“安宁”,不惜牺牲生命。于是,他笑着对自己说:对昨天我不言后悔,对今天我会积极应对,对明天我还是充满了信心。
都说法律是神圣的、法庭是庄严的,法官是铁面无私的,这话一点不假,身为法官,他时时刻刻不忘用“公生明,廉生威”这句古训警示自已。但是,要说法官是冷漠的、不苟言笑的,法律是“死”的,那就错了。在多年的工作中,事实已让他明白,法官不是对法律条文进行机械的引用或简单的传教士般的说教,法官是用“心”在工作,用“情”在演绎法律。
记得有一次,他和庭长到看守所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男方因涉嫌盗窃在押,女方因此提出同男方离婚。开庭那天,他们的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也去了。到了看守所,一见到男的,女方和二个孩子就一个劲的直哭,看到这样的情景,他和庭长都意识到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女方可能是一时想不开提出的离婚,于是决定不按正常程序开庭,先做女方的和好工作。一开始,女方态度坚决,一定要离婚。但他们没有轻言放弃,而是晓之以礼、动之以情,花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做通了女方的思想工作。这时再看男方,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早已哭成了泪人,他说:“法官大人,我不是人,我差点毁了我的家,如果法院判决离婚的话,我在狱中真的没有什么盼头了,是你们让我的家又破镜重圆。现在,我会如实交代罪刑,争取好好改造的,谢谢了,太谢谢了”。之后,他们一家四口抱在一块,哭成了一团。看到这种在电视里才会有的境头,他和同事都不约而同的退了出来…….,其实,在他们的眼里,也早已噙满了欣慰的泪花。他对庭长感慨道:“一块石头的威力不足以掀起惊涛骇浪,一颗博大仁义的心却能够温暖感化整个世界。法官也需要这样一颗心”。于是,他又再一次明白,生动的法官守护着法律的宁静,鲜活的事实,激发起了法律的灵性。身为法官,不能在乎收获的大小,但决不能忽略耕耘的多少。
人民法官,起到的作用是:“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这就是“司法为民”。青春的八年,他就是这样,沿着法官之路一路走来,和共和国所有的法官一样,清贫着、孤独着、忙碌着、疲惫着、感动着,同时也收获着——他已经懂得将忠诚铸进庄严的国徽,用公正架起金色的天平;明察秋毫、去伪存真是法官的义务;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是法官的使命;忠于法律、严肃执法是法官的天职;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是法官的赤诚!人民法院里的人民法官们用恪尽义务、不辱使命、捍卫天职、尽展赤诚来诠释着只有自己才能读懂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