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取得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我们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永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依靠群众”的方针。近期,党中央提出开展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也要求全国法院要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作为一名法院干警,一定要结合上级法院和党中央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群众实践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三种意识,最终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总要求。
照镜子找差距,提高为民意识。干警应参照党章,宪法,法律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这面镜子,树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并通过自查、互查、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存在问题的干警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切实提高干警的为民意识。
正衣冠听民声,提高务实意识。干警应正视人民群众的需求,开展巡回审判,走出法庭,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庭、调解,充分了解群众看法与意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并以案释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对裁判文书进行合理简化,解决裁判文书存在的拖沓冗长的问题,让老百姓能“看得懂”、“看得明”,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落实在实处,切实提高干警的务实意识。
治治病受监督,提高清廉意识。干警应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开庭、参加听证、参与调解和执行、参加案件评查等活动;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畅通沟通渠道,认真听取律师协会、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的建议,重视网络舆情;增强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让干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隔离带”;始终不懈地紧抓工作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政法的“四条禁令”和最高院的“五个严禁”等规定,坚持廉洁公正办案;抓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设置防腐“高压线”,构建“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预防与惩处机制,在思想、制度等层面上切实提高干警的清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