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出台,到中央政治局对全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上而下的部署,我们看到了党中央对于群众路线的重视,对于以民为本的践行。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工作人员,我从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中,获得以下一些心得,和大家分享。
现在法院面临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一些社会公众对于法院存有不好印象,比如吃完原告吃被告 ,此为不廉;比如枉法裁判偏袒一方,此为不公;比如骄横冷漠拖拉懈怠,此为不为……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相邻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房屋确权纠纷等等,均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和基本诉求,各个案件从不同角度凸显出当前我国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面临着各种严峻的矛盾。面对这些刻板印象和矛盾压力,我们不禁要问:司法公信,路在何方?
把脉问诊,出现问题的原因很多。一方面,法官本身缺少司法为民的理念与意识,在办案同时没有把群众观放到足够重要的位置上;另一方面,法院缺少足够成熟的司法权内部规制制度和实施细则,导致不廉不公不为现象时有发生,难以遏制。这就要求我们需出重拳组合拳解决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先要尽快转变司法理念,同时出台有效制度措施,再联合其他有关部门执法,逐步赢得民心,赢得理解和掌声,让司法公信永驻百姓心中。
转变司法理念赢民心,是提升司法公信的迫切需要。司法机关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百姓将矛盾纠纷的解决寄托在法院的身上,他们需要一个说法,需要一个能说服他们的裁决。如果法院是“门难进脸难看”的部门,是“打官司拿钱来”的部门,那会让百姓对于公平正义的寻求无望,进而上访闹事,扰乱社会稳定。所以,法院工作人员应大力践行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理念,抛开官本位思想,将每个案件的当事人放在心里,尊重他们的合理诉求,特殊照顾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人群,热情接待、详细记录其诉求,争取做到法庭之内庄严神圣,公正公平裁断,法庭之外不麻木冷漠,坚持便民、利民、为民原则。
严惩创新解民怨,是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任务。面对司法不公、贪污受贿的一些质疑,法院系统应彻查严惩,对于因收受当事人好处而枉法裁判的人员应加大惩治力度,同时大范围通报,对于预防此类事件起到警示作用。同时法院还要积极创新,制定内部规制司法权的一系列制度,如双向评查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等,让欲违规操作行为不敢、不能实现,让司法权无监督死角,相互制约,以制度促正义公平。
联合执法为民生,是提升司法公信的发展思路。“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的一大问题,判决在手没有得到执行就是一纸空文,百姓不理解,有的还歪曲理解。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法院需要房管局、车管所、银行等部门的配合,也需要和政府部门联合执法,所有涉诉部门的联合行动,有助于执行及时和到位,这是对百姓利益的真正保护,实实在在将纠纷解决落实到实处。
群众路线让我们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法院的具体工作中,我们要时刻牢记群众路线观,在每件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案件中,都能体现司法理念的转变、司法制度的贯彻、司法思路的开拓与践行,都能心系百姓,坚守司法公信的防线,最后让百姓享受到法治中国的成果,相信,提升司法公信,路就在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