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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翟树全式好法官事迹——经开法院孙长虹
  发布时间:2013-12-12 13:44:50 打印 字号: | |
  我叫孙长虹,1996年9月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在经开法院工作的17年里,我尽心竭力地奋战在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第一线,在院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从一名普通的助理审判员成长为对民事审判业务较为精通的民事审判庭庭长。自2003年2月担任民事审判庭庭长和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以来,我勇挑全院民事审判工作的重担,在和庭里同志一样审理案件的同时,还刻苦钻研法律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强与市中院各民事审判庭的沟通和学习,严把民事案件质量关,2011年至今我共审结民事案件350余件,调解率超过50%,审核庭室案件1200余件。对于院审判委员会内讨论的重大疑难的民事案件,多次提出了正确的处理意见,得到了院党组及审委会其他委员的认可和赞同,预防了错案的发生。近年来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法官,被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为优秀党员,并多次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行政优秀。2012年我审结案件的调解率在我院民事审判中排名第一,并被评为行政优秀。

  一、立足审判,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民事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审理解决好这类案件,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基层工作的17年里,我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守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理念和作风,致力于以和谐方式解决民间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1、认真办好每一件民事案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这一永恒的宗旨。这些年来,我在承办每一件民事案件时,对案件双方当事人都热情接待,耐心地倾听当事人诉苦,帮助双方当事人寻找解决纠纷的办法和途径,最大限度地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为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预测将来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当事人双方能握手言和,彻底地解决纠纷。近年来我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不断增加,伤者大多数都会遇到无钱就医等困难,而肇事者却对伤者漠不关心,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我会协助原告想尽各种办法寻找被告,耐心地做被告及保险公司的工作,促成调解,使受伤的原告能尽快地得到赔偿。例如,今年我正在审理的原告赵跃诉被告王玉珠、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赵跃为能尽快对王玉珠的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在住院治疗期间即到我院进行了诉讼,收到该案后,因被告王玉珠已经不在原住址居住,导致案件无法送达,我通过多次到派出所及交警部门查找,终于联系上被告王玉珠的妻子及妹妹,但由于赔偿数额争议较大,当时双方当事人矛盾非常激化,经过我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被告的妹妹终于同意替哥哥拿钱先给原告进行赔偿,原、被告双方先就个人赔偿部分达成和解,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45000.00元,并当场将赔偿款交给原告的父母,原告的父母对我感激不尽,表示有了治病的钱原告就可以安心住院治疗,并等待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了。还有我审理的涉及阿满公司的两名员工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及车损的三件赔偿案件,为了能达成调解,我主动去太平洋保险吉林分公司与相关领导见面,介绍这三个案件的具体案情,提出调解方案,希望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领导对我能亲自去他们公司进行调解,非常感动,表示一定配合法院工作,积极理赔,最后在我的努力下使得这三个案件圆满调解解决,阿满公司对处理结果也非常满意。还有我正在审理的原告霍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霍景在交通事故中被严重撞伤,也是受伤后即到我院起诉,至今医疗费已经花50多万元了,面临着无钱治病的困境,为了能先让保险公司对霍景进行理赔,我去找肇事车辆的交强险的安华保险公司的领导进行协调,介绍霍景的困难,又去找肇事车辆的商业险保险公司人保长春市支公司和人保吉林分公司法务部的同志协商先行理赔事宜,保险公司的负责同志都非常感动,说第一次见到法官刚接手案件就亲自到保险公司协调理赔的,因为霍景医疗终结后还需要等待做伤残鉴定,我和两家保险公司最后商定,待霍景第一次出院后,我立即就霍景的医疗费先进行判决,判决后保险公司马上进行理赔,以确保霍景有钱进行后续治疗。虽然经过我的多方努力,保险公司无法在判决之前先行赔付,但霍景的丈夫对我做出的努力表示了衷心地感谢,我对自己所做出的努力,也感到非常欣慰,这才是我们人民法官应该做的--把人民群众的事当成自己家的事去办。

  2、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主动服务驻区企业、区内驻军及区内百姓。群众利益无小事,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和使命。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我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司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在经开区法院工作的这17年中,我每年都坚持走访区内各大企业,与长铃集团、吉林银行、百事可乐、一汽通用、阿满食品、经开电气工程公司、经开供热公司等几十家企业建立起多年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关系,为企业实际解决了一些法律上遇到的难题,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认可。近几年我还积极走访了坦克学院和十六军等区内驻军,为部队提供了大量的法律咨询服务。2012年我积极协调军事法院和我院的相关部门,到坦克学院进行了普法讲课和解惑答疑,我作为院里法官的代表解答了战士们遇到的疑难问题,受到了广大官兵的热烈欢迎和一致称赞。我还积极走访经开区的临河街道办事处和东方广场办事处及浦东社区等,代表我院到各办事处做专门法律知识的讲课,收到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司法为民,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承载了人民群众对法官的寄托与期望。

  二、勇挑重担,主动审理重大疑难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彰显司法审判中的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作为公平正义的最终捍卫者更要始终恪守公正司法这一基本准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因此,个案的审理能否实现公平正义,特别是让能否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涉及当事人民事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更会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看法和态度。作为一名法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将永远是我的神圣使命。作为民事审判庭的庭长,我不仅在审理的每一件普通民事案件中,让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还勇挑重担,主动审理重大疑难,当事人多次进京上访的民事案件。例如唐景珍诉李华财产共有纠纷一案,原告唐景珍是九台市的政协委员,被告李华是长春市的人大代表,双方矛盾特别激化,案件以外的干扰也特别大,再加上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唐景珍多次上访,使得这个案件的审理结果将来在社会上也会有着重大的影响。我主动担任了此案的审判长,庭审中对案件进行了特别细致的调查,我们合议庭成员顶着各种压力,评议出我们合议庭的意见,就该案合议庭的全体成员三次上审判委员会汇报,我们都坚持合议庭的意见,据理力争,最后审委会同意我们合议庭的意见。判决后被告李华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二审法官邀请吉林大学法学院的两位法学专家在九台市召开了听证会,对该案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研究,最后维持了我院的判决结果,唐景珍就案件的判决结果也不再上访,较好地处理了该起疑难信访案件,该案也收到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由于我在实际审判工作中能充分让老百姓行使自己的权利,真切地感受到司法审判中的公平正义,使得我自己承办的案件一直没有当事人上访告状,收到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三、刻苦钻研民事审判业务,勤奋踏实地做好民事审判工作,以身作则,时刻传递正能量,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有意义。

  作为民事审判庭的庭长,我深知自己责任的重大,我不但要审理好自己承办的每一件案件,还要为庭里同志严把案件质量关。作为审判委员会委员还要对全院重大疑难的民事案件把好质量关。面对越来越复杂的民事案件,为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我努力刻苦专研民事审判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并在每一天的实际工作中都能以身作则,传递正能量,带动全庭同志专研业务,更好地完成审判工作任务。作为庭长我还努力带动和培养年轻的审判员,耐心细致地指导他们工作,毫无保留地向他们传授好的审判经验,审判技巧,年轻的审判员也经常会利用中午午休时间与我探讨疑难案件,较好地起到了传帮带的作用,看到他们日渐成熟和进步,我也感到自豪和欣慰。在日常工作中,我极其认真地对待审判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包括对裁判文书的校对、盖章。就这样作为审判员、庭长、审委会委员的我,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日常工作时间根本没有写判决的时间。我就每天把卷宗带回家里写判决,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加班也成为工作常态。记得在写张文学、常贵、李继华三件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判决时,因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需要计算比例,非常复杂,我在家里写判决从当天晚上一直写到第二天凌晨四点。早晨三、四点钟就起来写判决也是常事。由于长期超负荷的工作,使我的颈椎、胸椎、腰椎都患有严重疾病,常年一直疼痛,我们庭里的同志也都经常劝我,要注意身体。可我一直都觉得自己要对老百姓负责,要对得起人民法官这一光荣的称号。在经开法院勤奋工作17年,我付出了太多的努力和心血,到现在还是正科级庭长,与在市法院担任正处级庭长的大学同班同学相比,我似乎是真的有点亏了,也成为了提升职务中的“反面典型”,但我真的觉得自己这一辈子能成为一名人民的法官,能为老百姓实实在在地做点事,这就值了。我不求每天都能多么轰轰烈烈,只想每一天都能踏实地做好审判工作,每天都能过得平凡但有意义,不愧对人民法官这一神圣职业。

  四、为人正直,清正廉洁,时刻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官的尊严。

  踏实工作、廉洁自律是社会主义廉政建设的本质要求,廉洁司法更是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官尊严的体现。只有廉洁的法官才会被信任,只有廉洁的审判才能保障公正。法官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正所谓“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人民法官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同和尊重。我会始终坚守“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的廉政情操,通过廉洁的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阳光和温暖。在经开法院工作的17年中,我始终能清正廉洁、刚直不阿、秉公办案,在实际审判工作中能时时刻刻地想着维护着国家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官的尊严,在同行及老百姓和律师当中有非常好的口碑,也得到了较高的社会评价。这些年来,我的作法也让老百姓明白一个道理,对于我这样的法官送不送礼都一样,该败诉的案件送礼也会一样败诉,该胜诉的案件不送礼也会一样胜诉,以至于到现在我的案件当事人几乎都没人找我说情了。例如,我审理的原告徐国良诉被告吕国文、李晓东、岳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案件是我院发回重审的一件案件,其中由于被告岳辉既不是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权人,又不是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原告却将岳辉列为被告,导致岳辉一直都得参加一、二审的庭审活动,耗费了很多精力和时间,岳辉自己又是搞运输经营的,所以岳辉对原告意见非常大,一直叫喊要等到有判决结果后,再告原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非常激化。我重审此案时,首先做原告工作对岳辉撤回了起诉。在庭审过程中,我又发现岳辉其实就是脾气大点,但做人还是很讲理的,我又利用他和车辆所有人李晓东是亲属关系这一优势,多次做调解工作,最后就个人赔偿部分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当岳辉将两万块钱赔偿款交给原告徐国良后,都没要收条。岳辉当庭给完钱后,同我讲,其实案件到我手后,他也找到认识我的人要找我说情,但人家向他介绍完我的为人以后,他就放弃了找我说情的念头,他说他非常信任我能将这个案件办好,现在的案件结果证明了他当时的判断是正确的,他真心诚意地向我表达了谢意。审理这件案件让我有了更多的感触,我们更加认识到我们做法官的一言一行真的是在树立人民法院的形象,在维护着国家法律的尊严,我们法官要通过多少年的努力才能换来向岳辉这样的当事人的信任啊。

  回想十几年来自己在经开法院工作和生活的点点滴滴,自己没有干出惊天大事,也没有骄人的成绩。我只是脚踏实地努力工作、真诚做人。我觉得法官取得的成绩不仅仅是一年能办几百件案件,真得还要每天都能从小事做起,热心接待每一位当事人,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官带给他们的温暖,法律带给他们的公平正义。法官的职业也要求我们每天每时每刻都恪守我们的职业道德,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彻底地为老百姓解决纠纷。今后我还会一如断往地勤奋工作、克己奉公,做一名让百姓信得过的法官,让法律信得过的法官。
责任编辑: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