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涛,男,汉族,中共党员,1958年1月生。1977年参加工作,现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处级审判员,1992年5月前,在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工作,任副科级侦查员。92年调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执行工作15年。2007年后,到本院立案二庭做信访工作。2012年6月,被派驻北京,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最高院维稳接访。
一、认认真真学习,踏踏实实工作。
1992年5月调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工作在执行岗位15年,在执行工作中,恪尽职守,细致耐心,在学习中成长,在成长中进步。在1997年初任执行员当年,年执行结案100件,创下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创庭以来个人结案最高纪录,此后在1997年---2000年,四年中连续获得个人先进。在2000年办理延边州朴日等107人申请执行北京四达公司一案中,因此案在延吉市法院执行1年未果,申请人到处上访告状,因申请人人数众多,加上被执行人为国家劳动部下属企业-----北京四达公司。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此案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中院领导指定由我来办理此案,经本人的不懈努力和领导同志们的支持,穷尽执行过程的各种方法和手段,仅在三个月之内,执结完毕,执行回款500余万元,并且在延吉市当地现场返还给当事人,此案被媒体以解决基层百姓民生问题为主题,大力宣传。吉林省内各大报纸刊登,各大电视台滚动播出,羊城晚报刊登,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黄金时间播出。
二、干一行,爱一行。
2007年调入本院立案二庭做信访工作以来,负责本院接访室接访。在这段工作期间,认真坚守岗位,认真接待门前接访的各类当事人。做到了热心、细心、耐心,手勤、嘴勤、腿勤,第一时间沟通各业务庭,各基层法院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理,分流畅通。根据此项工作的性质需要,每天早上提前一个半小时上班,做到数年如一日,晚上下班时,如有上访人员滞留现象,加班加点,直至上访人被劝离后才下班。在这段工作期间,接待各类上访人员数百人,群体上访十余件,拉横幅,贴标语十余件。在短时间内都能到得到处理,无一差错,无一集体上访长期滞留。这期间,中央,省,市各级领导莅临我院视察工作时,法院办公区无一闹访案件出现。
三、进京接访,重任在肩。
2012年6月被派入北京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最高院接访至今,工作认真负责,及时转换观念,仔细研究工作思路,对每件进京访案件逐一排查,将准确情况沟通案发基层法院或本院各业务庭室,对进京访各类案件进行解析,重点案件重点处理,在2012年的数据统计中,全市两级法院进京上访量较前一年下降24.8%,2013年被省法院临时任命为驻京接访组负责人,负责配合省院领导组织全省九个中级法院常驻北京人员的日常工作。工作中能够取长补短,开拓进取,发现上访人每天6点就到最高院门前排队欲访,为堵住漏洞,减少上访量,在原来常规工作时间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小时的工作时间,提前上班一小时,由原来的7点30分提前到每天6点30分上班,保证了有效时间的有效利用。减少了在最高院的登记数,增加对案发法院沟通,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人管。
四、工作到位,效果明显。
经过本人近两年的努力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经本人的努力工作,耐心接待,仔细阅读上访材料,即时沟通案发各基层法院及本院各庭室,使得一些案件通过各种程序得以解决,这其中包括多年上访的老访案件,林秀娟,刘乃华,陈凤云,陈春凤,范淑荣,刘成等都已结案息访。
一批多年重复到市里,省里,进京闹访的案件当事人,经过仔细排查,沟通案发法院,对其宣讲法律知识,使得这部分多年闹访人员走入正常访的渠道,闹访局面得以控制,纠正其多年错误的闹访行为,使其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正常权利,现在已大多不再闹访,不进入非访区,改善了长春市信访人员在北京的政治影响。这批人员有:石淑云,于洪海,王辉云,王伟志,钟国光,曲永恩,王大友,刘广福等。
对于进京极端访案件重点处理,使其得到了较好的处置效果,为长春市在北京的政治环境得以维稳,没有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1.刘延斌,进京期间,割腕寻短,得知此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稳控,即时沟通涉案法院,涉案法院领导及相关人员乘飞机即时赶到北京,使得本次突发极端事件得到妥善的处理。此案回长春后得以解决,现已息访。2.宋国良,两次进京,均携带汽油进京极端访,得知此信息后,迅速组织人员稳控,沟通涉案法院,涉案法院领导及相关人员乘飞机及时赶到,使得本次极端访时间得以平稳解决。
组织嘉奖是对我工作的肯定,从零开始是我努力的方向。在过去的十余年工作中,获得个人年度优秀七次,三等功五次,嘉奖四次,业务能手两次,全省法院执行系统先进个人两次,长春市群众工作先进个人一次,吉林省信访化解年个人先进两次,优秀党员三次,2000年获全省首次人民满意法官称号,在驻京接访过程中,收到当事人表扬信两封,锦旗一面,此间受到省法院刘笑非局长和鲁志良专委的一致好评,曾两次在全省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