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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翟树全式好法官事迹——长春中院亓晓鹏
  发布时间:2013-12-24 10:44:02 打印 字号: | |
  亓晓鹏,男,198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研究生在读。2008年参加工作,目前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科员,负责综合此类撰写。

  2008年参加工作之后,正是翟树全同志事迹被发掘宣传的初期。他作为长春法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广大法官干警的杰出代表,身上所体现的人民法官职业精神、当代中国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凝结的是全体法官干警的优秀品质,体现的是长春法院系统的整体风貌。“翟树全精神”值得进一步的深入学习、广泛传播、大力弘扬,引领广大法官干警争做翟树全式的模范法官。我本人一直在综合部门工作,没有像翟树全同志那样处在定纷止争的最前沿,因此学习翟树全精神主要体现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法院发展提供坚实的综合保障上。

  一是努力提升思想政治水平。积极参加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三满意机关创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主题实践活动。系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时刻做到与党中央、省市委和院党组保持一致。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积极向上,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从未违反院内纪律,从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是努力做好综合工作。我从信息工作开始做起,努力撰写好每一个信息,为院领导做好决策参考。从事综合工作以来,平均每年撰写各类材料30余件、20多万字,其中既有领导综合性讲话,也有审判业务会议文稿。从2011年开始,我还担任了人大报告和全市法院工作总结两个材料的具体执笔人,在院领导的亲自指导和撰写小组同志的共同努力下,顺利的完成了任务。作为一名年轻同志,我把每一次任务都作为向领导学习、向业务庭同志学习的机会,加班加点、反复斟酌,付出最大的努力。

  三是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几年来,我一直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学理论,在《当代法学》、《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四篇,在《司法研究》、《新长征》等省级刊物发表论文五篇。其中有两篇论文分别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和最高法院全文转载。还参加了中国法经济学论坛、转型与治理国际研讨会等学术会议。2010年, 我为我院已故老院长房子贞撰写了个人传记,受到了院党组和市委党史研究室的好评。2013年4月,我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取吉林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重新开始系统学习法学理论知识。

  取得这些进步,得益于同志们的热情支持,更得益于院领导和研究室领导的精心指导。与翟树全同志相比,我还有很多差距,今后我将继续向翟树全同志学习,努力工作,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
责任编辑: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