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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指南
  发布时间:2014-04-25 14:42:34 打印 字号: | |
  一、长春中院受理哪些知识产权案件

  负责审理全省一审专利、驰名商标、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以及长春地区一审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二、知识产权案件由哪些法院管辖

  (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三)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四)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五)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管辖。

  (七)其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哪些人有权到法院起诉

  (一)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就知识产权的权属、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当事人可以就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提起诉讼。

  (二)利害关系人包括知识产权被许可人、知识产权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三)独占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排他被许可人可以和权利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权利人明示放弃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商标、商业秘密的普通被许可人和权利人可以共同提起诉讼,或者经权利人明确授权,单独提起诉讼。

  四、什么时间起诉有效

  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五、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应当提交哪些证据

   (一)原告应当提交证据证明自己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包括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最新专利年费交纳凭证等。

   (二)原告应当提交下列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证据。

  (三)原告应当提交赔偿证据,以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事实依据:

  六、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原告应当提交哪些证据  

  (一)原告应当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享有商标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如商标注册证等

  (二)原告应当提交下列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

  (三)原告应当提交赔偿证据,以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事实依据:

  七、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的原告应当提交哪些证据 

  (一)原告应当提交证据证明自己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二)原告应当提交下列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复制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

  (三)原告应当提交赔偿证据,以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事实依据:

  八、如何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申请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体说明。2.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申请人主张的民事关系(如被申请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3.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担保手续。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3.有效的担保手续。

  九、如何申请诉前责令停止侵犯专利、商标、著作权的行为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责令停止侵犯专利、商标、著作权的行为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理由等事项。申请的理由包括有关行为如不及时制止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具体说明。2.申请人的权利证明。3.被申请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据。申请人应当提交能证明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的证据,包括被控侵权产品等等。4.申请人应提供有效的担保。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在执行停止有关侵权行为的裁定的过程中,被申请人可能因采取该项措施造成更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追加相应的担保。申请人不追加担保的,可以解除该项措施。人民法院采取的上述措施,不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解除,但申请人同意的除外。
责任编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