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一位朋友被别人调侃为不务正业。在校从师不授课,任职组织部不管人,调任法院不审判。我很庆幸,在进入法院的第九个年头,终于如愿以偿穿上法袍,坐上了审判席。从这一刻,我人生的坐标与快乐定位在一起。
我的“首秀”。基层法院,由于人员相对较少,绝大部分案件都是独任审判。如此“高龄”之年进入审判,唯恐出错,第一次的庭审格外紧张,也格外重视。为了能够尽量的完美,像祥林嫂一样到处取经,一位朋友安慰我:许多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也不能做到庭审不出任何毗漏,要驾驭好庭审,首先是不要害怕犯错,心态平和、放松,才会降低出错的概率。也可以先写判决,判决中论述不清的问题就是在庭审中需要重点调查的问题(此种方式受益匪浅)。为了庭审的顺畅进行,庭前对当事人进行电话调解,以了解案件的客观事实、双方之间的矛盾症结,感受当事人的个性。很感谢中院编制的《审判管理制度》,并配发了庭审操作规程的电子版。让我有机会依照标准的“葫芦”画“葫芦”。第一次庭审按部就班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细节到每次敲击法槌时机。庭审虽不完美也算顺利。虽然没有最终达成调解,但败诉方在我再三告诫上诉期限的电话中,不耐烦的告诉我“我不上诉。”至此,我的“首秀”圆满完成。
“我的法槌”。现在庭审已经驾轻就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是有很多的感触。法槌,真是一个神奇的物件。开始时并没有注意法槌的重要,直到一次院里对法庭维修。开庭时发现法槌不在审判台上,庭审虽然依然顺畅,可自已总感觉精神懈怠,庭审那种庄严肃穆的气氛似乎减弱几分。后来发现,当法槌敲响,整个庭审进入一个神圣的空间,声音变得宽厚威严,坐姿变得挺拔威武。渐渐地,我学会了运用法槌和声音控制庭审节奏和庭审气氛。但一次意外,让我对法槌又有了更新的认识。那是一对85后的离婚案件,双方有一个不满半岁的男孩,依据庭前了解的情况,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女方并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提供报警记录称男方家庭暴力,要求赔偿,共同财产要求全部归女方所有。男方虽然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在庭审答辩中却坚持孩子依法依当由女方抚养,财产上也寸步不让。如果依法判决,当然容易。可是那样,对原被告双方和孩子的成长都不适合。所以在庭审时我选择重敲法槌,厉声发问,以给双方造成心理压力,再行调解。庭审按预设的方案在我的掌控下进行。最终达成离婚调解。但就在此时,至今让我心有余悸的事情发生了。坐在旁听席上的女方母亲,也许是由于过度紧张,心脏病发作。当时的处理还算得当,有惊无险。但自我反省,庭审不能一味的威严,要综合当事人健康状况、年龄、知识层次、性格、对法律的认知及接受能力等等不同情形,在统一的程序框架下,设置不同的掌控庭审的方式。例如一些上了年纪的人通常心脏不会很好,便在庭审时放弃敲击带给我仪式感的法槌。现在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每有当事人或旁听人员是老年人,开庭前都会与之以正常音量交谈,以辨别其听力,从而合理控制庭审时的音量、语速、语调和敲击法槌的力度。
我的公正。有人说,以前人们做官讲究情、理、法的结合。而当今的时代精神以法治为主,专讲人事法规与人事管理,往往无法兼顾情理。工业化社会,法律也如流水线般冰冷僵硬。也有人说中国很多现象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一是与国际接轨,一是有中国特色。我国的法律现状尤其如此。已经进入了依法治国的时代,但中国人向来不重视证据的保存,永远纠结于客观事实如此,我的利益就必须受到保护。如何平衡相对先进的现代法制与人们激进的法律维权意识、落后的运用法律的能力的矛盾就显得尤为重要。归根结底是法律要适应中国人特有的思维模式。如果做到案结事了,除要熟练运用法律之外,还要走入双方当事人心中均认可的客观事实。其实很多情况下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并不针锋相对,用心聆听、观察就能够找到一个双方均能接受的平衡点。这个平衡点又要游走于法律的周围。最近我调解了一个重审的离婚案件,在向原审及二审法官多方了解情况后,我发现,两审法官均对女方给予了高度的同情,而男方多少被给予了些道德压力。在与双方交谈的过程中,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女方情绪上的渲染和男方道德上的压力。应当说原审已经给女方相对较多的保护,所以在我做调解时,压抑了我的同情之心,当女方在诉说自已不幸之时,我仅在言语上表示理解,语气上保持柔和,但将情绪控制在理性的法律思维模式。适时阻止女方的自怜情绪,加以法律引导,让其清楚,法律对她不可能无限度保护。在与男方交谈的过程中,也同时对男方离婚的决定表示理解,客观讲述女方现状,唤起男方情感上的责任心,同时解掉了加在男方身上的道德枷锁。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虽然调解过程相对曲折,但最终调解在电话中达成一致。回想这个案子的闪光之处,我学会了走入双方当事人内心认可的“客观事实”,走出弱势当事人情绪的左右。很多民事纠纷,当事人之间的调和甚至可能是一个区段,在这个区段中加以法律手段平衡,即便无法调解必须作出判决,也能得到当事人双方的认可。当然无法做到每案尽善尽美、人人胜败皆服,但多数案件可以息诉服判,案结事了。
“我的梦”。孔圣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用现代文解释就是各司其职、各谋其政。曾经和一位年轻的同事聊天时说过,人只要用心去做事,即便是捡垃圾也会捡得与别人不同。越来越多的法官抱怨法官难做。但我却一直乐在其中。当案件顺利送达,当调解达成一致,当艰难的庭审被掌控,当复杂的案件归结到法律条文逐一解决,当双方当事人真诚的表示感谢……内心总会涌起无限的幸福。应当说每个人都拥有给个支点就可以支起地球的能力,只要能够用心去完成。我的梦,简单而容易实现,就融合在我每天平凡而普通的工作之中,每天的工作,幸福、忙碌而又充实。爱在其中!乐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