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长春中院将通过公开案件审判过程、典型案例发布等形式,更好地宣传知识产权审判职能,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4月21日,长春中院民三庭公开审理了原告谊嘉宝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齐琳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本次庭审首次“试水”微博全程直播。上午9:30分,庭审正式开始,在半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直播博文6条,图文并茂,不仅直播了案件审理全过程,还公开了部分开庭细节,受到广大网友的“围观”及好评,关注人数多达700余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首次“试水”微博直播庭审,为长春中院今后开展更多直播活动积累了经验。下一步,长春中院将进一步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格局的变化,积极应用新媒体传播形式,讲好法院故事,传播法院声音,不断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拓展司法与民意互动的新渠道,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司法感受,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