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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法院:审理涉民生案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7-31 15:57: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农安法院万金塔法庭受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的民事纠纷案件,法庭依法采取先予执行程序,及时有效阻止了妨害行为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自来水“村村通工程”是2015年各乡镇政府一项利民的重要工程,但在实施过程中却遭到了个别农民的无理阻拦。7月22日,农安县万金塔乡太平桥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来到万金塔法庭,讲述太平桥村正在进行的自来水管道施工工程遇到了阻碍,该村村民米某及妻子赵某在村集体土地(即村公路旁的路肩地)上种植玉米,二人以自来水工程铺设管道的土地是其自家的承包田,施工会给其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阻止工程施工,要求村委会给予补偿。米某的行为已造成工程窝工数天,形势十分紧急。万金塔法庭收到村委会的起诉状和先予执行申请后,决定裁定先予执行排除阻碍,土地权属问题通过诉讼程序解决。7月23日下午,分管院长葛立新亲赴施工现场组织法庭人员进行执行,院法警大队提供警力支援。工程开始施工后,米某的母亲郝某、妻子赵某、女儿米某见状情绪激动,一起跳到施工地中央阻止钩机工作。万金塔法庭副庭长初春光当即上前将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和先予执行裁定书交给上述人员并告知裁定书的内容及违反裁定书的法律后果,但她们坚持阻拦并明确要求村委会赔偿其损失。法庭人员再三告诫无效后,迅速将三人控制到执法车辆上,施工继续进行。执行人员分成两组,一组负责将整个执行过程拍摄成影像资料留存备用;另一组将上述三人带到法庭做询问笔录,耐心释明法律程序,缓解她们不满情绪,同时告知阻止施工将承担的不利后果。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劝导工作,该三人认识到了妨碍施工的错误,表示不再阻碍施工,将通过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至此,一场妨害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这起妨害事件的圆满解决,为当地政府解决了一件涉民生工程上的难题,同时更赢得了社会群众的普遍赞誉,大家终于看到了饮上健康水的希望,当初对阻碍施工者敢怒不敢言,现在对法院此举拍手称快,纷纷对法庭同志树起大拇指:法庭好样的!
责任编辑:吴应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