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长春中院执行局召开2016年第一次保全工作业务研讨会议,对集中保全工作开展以来办理的近三百件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执行局综合处全体法官对2015年各自承办的保全案件进行了回顾,分别对保全程序中的核保、制作查封公告、采取保全查封的期限、查封期限告知书、解除查封冻结程序等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了查摆,纠正了工作中的错误认识,统一了保全标准,提高了责任心。
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郭鹏指出:实践中,大量案件当事人由于知晓财产可能被执行,提前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导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破解这一被动局面,综合处保全工作要衔接好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工作;要善于用足用活诉前和诉中保全措施,依托执行网络查控程序,做到查找财产不留死角、控制财产迅捷高效、保全程序合法依规;要以最快速度进行工作,尽早保全被告财产,以保全促调解、促执行,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降低申请执行人权利落空的风险。
郭鹏副处长还传达了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肖德馗在综合处与民事审判五个庭协调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肖院长肯定了保全工作的重要性,并针对保全工作的一些衔接问题如保全流程节点控制、执行程序前置、保全业务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置、查封冻结期限告知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落实肖院长的要求,提高保全业务工作技能,执行局综合处全体同志展开热烈研讨,深入研讨保全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及下一步规划。
执行局副局长赵陆指出:保全工作虽然艰苦,但综合处法官吃苦耐劳的精神难能可贵,值得表扬。但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赵陆副局长对外出保全的审批、报销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强调在今后的保全工作中要加强廉政意识,警钟长鸣,严禁“三同”办案,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抵制任何形式的“潜规则”,以最坚决的行动落实“三严三实”精神。
2016年,执行局综合处将进一步树立大保全意识,保持与业务审判庭室间的常态沟通,征集反馈意见,提升保全工作质效,改善人民群众司法感受。以饱满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回馈院党组和各审判庭的关心和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