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焦点图
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力度 实现威慑惩戒双结合
作者:二道法院  发布时间:2016-03-17 13:17:4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件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制度的惩戒和威慑作用,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2016年3月16日起,二道区人民法院开始在长春市自由大路与人民大街交汇处的LED大屏幕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名单的被执行人将被限制高消费,禁止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列车软卧等,限制出国(境),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自然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等,对于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该处大屏幕位于长春市最繁华的地段之一,每天人员、车辆来往密度很大,利用户外广告屏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做法,提高了失信行为的曝光度,将这些被执行人逃避法律义务的行为充分展示在社会公众面前,无形中对失信被执行人施加了强大的法律压力和社会压力。

  此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共有24名,公布的信息包括被执行人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照片和未履行标的额,通过大屏幕以滚动播放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今后法院将在更多的繁华地段利用电子屏幕分批次公布更多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此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和威慑力度,让“老赖”无处藏身。
责任编辑: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