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5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法院、德惠市法院的3名执行法官,涉案的15名当事人齐聚农安法院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至此,在农安法院执行法官历时一年的努力下,事涉4家法院、近900万元标的额的王某等人申请执行李某的14起连环案件成功执结。所有案件当事人无不拍手称赞。
被告李某系农安镇居民,为了经商做买卖,于1998年至2010年之间,先后从王某、姜某等11人处借款579.85万元,从矫某处赊购价值20万元的大米,还拖欠长春市某建筑公司工程款270万元,欠款本金总计869.85万元。这13起案件经农安法院、经开法院、朝阳法院、长春中院四家法院依法审理或调解后,分别责令被告李某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由于李某未能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故13名原告分别依据法律规定,向一审的农安法院、经开法院、朝阳法院申请执行。期间,德惠法院还委托经开法院扣留李某拖欠长春市某建筑公司工程款的3万元。总计由李某实际承担还款的案件14件14人,事涉四家法院,其中农安法院承办的11件,朝阳、经开、德惠法院各承办1件。而李某除了一座拥有产权的位于农安县开安镇王义小区建筑面积4979平方米的综合楼以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但该楼因修建高速公路已被征用,面临拆迁。吉林省高速管理部门已将拆迁补偿款752万元预留在农安县交通局。但李某以补偿过低、身体有病等理由推托,拒绝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使所有案件的执行成为一种期待。
为了有效破解这一难题,切实执结这一系列案件,依法保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6月,农安法院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了专案组,制定了执行方案,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以作通李某思想工作为突破口,使其主动到交通部门办理征用补偿手续,让期待执行财产变现成现实执行财产。为此,农安法院承办法官多次到李某家中,由于李某身患疾病需治疗,还要作买卖,经常不在家,致使承办法官多次无功而返。2015年10月8日晚5点钟,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承办法官得知李某在县三角广场,立即驱车赶到,告知李某来意。因李某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将李某背至车上,驾车回到农安法院。承办法官向李某晓知以理,动之以情,并承诺作各申请执行人工作,争取为其预留一定的医疗生活费用。经承办法官苦口婆心相劝,最终李某表示配合执行,并答应如各申请执行人放弃的额度达到自己满意,可以达成执行和解,可以到交通局签字。2015年11月3日,农安法院承办法官想方设法,多方联络,将14起案件的当事人以及另三家法院的案件承办人全部约至农安法院,就李某的财产状况、身体状况以及要求向他们作了说明。经反复斡旋,多次协商,终于分别达成执行和解。除了为李某留下一部分医疗生活费用外,其余拆迁补偿款全部偿还欠款。各申请执行人均放弃利息,并按照一定的本金比例受偿。
案件至此,本应画上圆满的句号,但二原告王某、王某某在法院未下发裁定前,突然反悔,要求李某偿还全部本金并给付利息,致使案件忽生波折,功亏一篑。对此意外情况,农安法院承办法官分三处作思想工作。一处是作二原告王某、王某某的工作,劝其顾全大局,不要为了一己私利导致整个14起案件执行不能。一处是作李某工作,能否再少拿出一部分钱对王某、王某某进行补偿,最后一处是作其他12名原告工作,发动他们共同作王某、王某某工作。在农安法院执行法官弃而不舍的真诚感召下,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又达成了和解,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农安县电视台对这14起案件的执行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录制。原告于某在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说,精诚所致,金石为开,农安法院执行法官的真诚敬业感动了我们。我们为农安法院点赞,为农安法院执行法官点赞,他们好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