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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法院召开物业服务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
作者:二道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6-30 08:47:13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的联动优势,及时有效化解物业服务纠纷,近日,二道区人民法院、二道区司法局、二道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落实意见精神,2016年6月22日,二道区法院会同区司法局、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召开了联席会议,就实施意见进行了说明,并就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区法院马国宝副院长、姜雷副院长,区司法局董伟东副局长、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会长宣长龙出席会议,区法院、司法局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马国宝副院长对《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以区法院、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方名义联合下发关于诉调对接的文件,在我区尚属首次,该实施意见从我区物业服务纠纷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发挥联动化解机制的作用,突出简便易行、协调联动、便民利民等特点,依托司法所、社区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调解组织,由法院、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扩大了诉前调解的覆盖范围,进一步规范物业纠纷调解机制,为加强诉调对接、联动化解类似纠纷提供了有效支撑。根据该实施意见,物业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调解委员会或驻法院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当事人可持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由调解委员会出具《物业纠纷调处情况函》并说明调解不成的有关情况,当事人可持有关材料到法院起诉,实现了人民调解、诉前调解、法院审理的有效衔接。

  二道区司法局董伟东副局长对该意见的出台予以了高度评价,他说,近年来我区物业服务纠纷数量呈现持续增长趋势,仅今年以来就发生200多起,其中不乏涉及上百户的大规模集体纠纷,该意见的出台为加强诉调对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有效参考,希望今后区法院、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够进一步加强沟通,及时总结成果经验,研究解决对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