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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两级法院来农安法院调研执行工作
作者:农安法院  发布时间:2016-07-25 08:42:54 打印 字号: | |
  7月19日,白城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在白城中院执行局局长常明炜的带领下,一行17人来到农安法院对执行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两地法院执行人员就各自工作中的做法以及如何解决执行难展开了广泛的座谈。

  农安法院副院长李明旭从农安法院辖区面积、人口状况、年均受理案件数量、法官人均办案数、结案率等方面简单介绍了农安法院工作的总体情况,并就执行人员管理、执行车辆配备、以及自审自执工作格局建立等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作了说明。针对法院普遍面临的执行难问题,李院长结合农安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做了汇报:一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充分发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职能,做好金融清欠和行政拆迁工作,通过服务大局赢得党委政府高度认可,争取党委政府从人员招聘、司法救助、联动互通等方面更加支持法院工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调整部门工作职能。授予人民法庭执行自审案件的权限,形成了由执行局主导,人民法庭与执行局分工负责、协作配合,举全院之力抓执行的大执行工作格局;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合作。建立常态性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工作联动配合,共同亮剑拒执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打击合力;四是实行“四个一律”。即失信被执行人一律纳入黑名单、失信公职人员一律“三停五不”、执行标的物一律通过淘宝网平台拍卖、行政非诉案件一律裁执分离;五是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对于申请人生活十分困难,而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的执行不能类案件,县政府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司法救助;六是注重执行工作宣传,实行阳光执行。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载体,宣传农安法院的执行工作做法以及严厉打击拒执老赖的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了严惩失信老赖、解决执行难的良好舆论氛围。

  在听取农安法院李明旭院长的工作汇报后,调研组人员纷纷进行了发言,表示将对农安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积累的经验采取“拿来主义”,尽快将农安法院的执行工作模式整合到本院执行工作中。所有与会人员还就申请执行时即将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如何化解案多人少矛盾、司法救助款发放方式、如何确认执行回款信息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讨,并就相关工作的开展交流了意见,达成了共识。
责任编辑: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