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完善与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相适应的审判权运行机制,2016年8月11日,二道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了《独任法官工作规则》等15个规范性文件,对全院司法体制改革后各项运行机制进行了全面规范,新的规范将从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颁布实施的这15个规范性文件,涵盖审判权运行机制、审限管理、案件评查、绩效考评等多个方面,对于理顺审判与审判管理的关系、完善改革后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落实的力度,二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彦久在8月11日召开的会议中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贯彻落实有关规定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为深入推进审判管理一体化建设助力加油;二是适应形势,完善管理,积极探索与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审判管理模式;三是严格责任,规范用权,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全程管控,强化公开,对办案活动全程跟踪管控,确保整体审判质效保持均衡稳定;五是管好队伍,重在建设,不断提升法院队伍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标准,更好的适应新机制的需要。
审判管理新规定的颁布实施,受到了全院干警的高度重视。各部门分别利用周四下午和周五下午的时间组织了集体学习和研讨,院学习委员会对学习情况进行了专门的督导和检查,各部门学习气氛热烈,效果良好,“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观念已经成为全院干警的统一认识,为全面贯彻落实我院相关规定开了个好头,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我院将坚决贯彻落实市法院的有关要求,把落实新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同司法感受改善工程结合起来,为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司法感受提供更加坚守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