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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法院及时召开庭前会议 确保案件质量
作者:二道法院  发布时间:2018-11-20 11:01: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二道法院审理的马春林妨害公务罪一案中,由于被告人马春林在公安机关、公诉机关均不供认犯罪事实,为确保庭审质量,近日,刑事庭召开由二道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春林妨害公务罪一案的庭前会议。该案的合议庭成员及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被告人、辩护人参加了会议。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了解情况,并开展了必要的庭审准备工作。

庭前会议重点听取和了解了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十项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事项,针对相关问题当即依法告知了处理决定,并说明理由;组织控辩双方展示决定在庭审中出示的证据目录,听取对在案证据的意见,归纳争议的证据;梳理、归纳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被告人马春林及其辩护人在庭前会议中针对犯罪事实、证据材料、鉴定等均无异议,庭前会议就诸多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制作了笔录,由参会人员核对签字。庭前会议结束后,合议庭将制作庭前会议报告,在择日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阶段宣布报告内容。

庭前会议制度是贯彻以刑事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刑事“三项规程”的具体实践。通过此次庭前会议,确保法院集中持续审理案件,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