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农安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作者:长春中法  发布时间:2019-04-08 10:49:28 打印 字号: |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及时学习各地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做法,扎实推进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开展,2月15日,在春节小长假结束上班的第一周,农安法院再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农安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副主任、刑事庭庭长孙银生传达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简报《全省法院“一案三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吉林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主要精神,全体与会成员认真学习了长春中院、吉林中院、辽源中院等省内各地法院系统在“一案三查”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及吉林中院在新一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创新思路。

农安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连明对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具体部署,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位对标,扎实推进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对照长春中院、吉林中院、辽源中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做法,全面查找本院在宣传发动、案件审判、“一案三查”等相关方面的不足,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分工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推进。二是要全面做好“一案三查”工作。各业务部门要对2015年以来审理和执行的案件再次进行认真、全面梳理,刑事审判庭重点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件,民事审判庭重点对民间借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件,行政审判庭重点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案件,执行局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地毯式”排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保护伞”,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等方面的线索。三是要严格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提押纪律。要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和本院关于提押犯罪嫌疑人的纪律规定,加强提押工作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犯罪提押安全事故以及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审判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