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信访工作的公告
根据吉林地区近期疫情形势变化,近日,省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同时省法院要求对诉讼服务、信访接待等场所继续实行预约、错峰、分流等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法院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当事人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防止疫情传播,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优先通过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实行网上预约立案登记制度,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线下立案,同时接受当事人的电话咨询查询。充分运用吉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吉林电子法院、跨域立案平台等线上方式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网上操作有困难的,也可采用邮寄的方式提交立案、信访材料。我院将及时反馈办理进程。
二、确有必要来院办理的,应通过电话方式咨询并预约时间,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办理。来访人员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不喧哗、不吵闹。各办事窗口每次只允许1人办理业务,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对中高风险有上地区实行严格管控,对吉林籍、舒兰籍等中高风险地区当事人全部采用线上服务。
预约限流:受理业务时间一天60人,上下午各30人。
三、接待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诉讼服务接待预约电话:
一审立案:0431-88558091;
二审立案:0431-88558092;
申请再审立案:0431-88558093;
申请执行:0431-88558094;
档案借阅:0431-88558116;
信访接待电话:0431-88558088。
来院办理有关事项人员应佩戴口罩、在西门安检室接受体温检测、扫“吉祥码”、进行信息登记、提供14日内活动轨迹信息等。
14日内人员轨迹查询办法如下:
移动用户编写短信“CXMYD”发送到10086,再依据回复短信输入身份证后四位,等待短信回复即可。
联通用户编辑短信“CXMYD#身份证号后四位”发送至10010,等待短信回复即可。
电信用户编辑短信“CXMYD#身份证号后四位”发送到10001,等待短信回复即可。
以上临时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确定。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