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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信访工作的公告
作者:长春中院  发布时间:2020-05-14 15:48:47 打印 字号: |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信访工作的公告

 

根据吉林地区近期疫情形势变化,近日,省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同时省法院要求对诉讼服务、信访接待等场所继续实行预约、错峰、分流等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法院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当事人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防止疫情传播,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优先通过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实行网上预约立案登记制度,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线下立案,同时接受当事人的电话咨询查询。充分运用吉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吉林电子法院、跨域立案平台等线上方式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网上操作有困难的,也可采用邮寄的方式提交立案、信访材料。我院将及时反馈办理进程。

二、确有必要来院办理的,应通过电话方式咨询并预约时间,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办理。来访人员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不喧哗、不吵闹。各办事窗口每次只允许1人办理业务,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对中高风险有上地区实行严格管控,对吉林籍、舒兰籍等中高风险地区当事人全部采用线上服务。

预约限流:受理业务时间一天60人,上下午各30人。

三、接待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诉讼服务接待预约电话:

一审立案:0431-88558091;

二审立案:0431-88558092;

申请再审立案:0431-88558093;

申请执行:0431-88558094;

档案借阅:0431-88558116;

信访接待电话:0431-88558088。

来院办理有关事项人员应佩戴口罩、在西门安检室接受体温检测、扫“吉祥码”、进行信息登记、提供14日内活动轨迹信息等。

14日内人员轨迹查询办法如下:

移动用户编写短信“CXMYD”发送到10086,再依据回复短信输入身份证后四位,等待短信回复即可。

 联通用户编辑短信“CXMYD#身份证号后四位”发送至10010,等待短信回复即可。

 电信用户编辑短信“CXMYD#身份证号后四位”发送到10001,等待短信回复即可。

以上临时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确定。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