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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区法院立案庭:规范立案提绩效 创新服务助审判
作者:长春中院  发布时间:2020-06-10 15:26:33 打印 字号: | |

秉承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公正、高效、规范的工作理念,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以一切服务于诉讼为出发点,在窗口服务、司法技术辅助、诉前调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通过提高收案质量、分流繁简案件、协调相关机构部门、加强诉前调解等方式,探索服务中心机构改革,逐步成立登记立案工作组、立案审查繁简分流工作组、诉前调解非诉保全工作组、诉调对接工作组、审判辅助工作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组、案件速裁工作组,形成高效、有序、规范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

高新区法院立案庭加强诉讼引导,优化立案登记,由登记立案工作组对于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案件实行登记立案。由立案审查组在7日内审查是否立案,对于当事人的起诉分类处理:对于提交材料符合形式要件,亦属于本院管辖的,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但属于本院管辖的,以口头、书面的方式一次性告知;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再者,提高硬件设施配置,加强软环境建设,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立案大厅设置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立案登记窗口,设置诉前调解室、信访接待室、网上立案室,以电视等多媒体载体,播放法律条文、相关案例,提供各类案件立案方面文书样本,采取网上预约立案方式,为群众提供亲民便民服务。

高新区法院立案庭制定《案件排期工作流程》,梳理送达程序,完成《送达法律文书流程表》,并通过联络协调公安机关、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三大通信运营商等方式,建立当事人自然情况、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查询联动机制,确保每一个需要向当事人公告送达的案件送达程序严谨、合法。立案庭还起草《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实施细则》,并根据各事项的时间节点,完成《对外委托工作流程表》的制定,使该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效率提升30%以上。

高新区法院立案庭设置专人审查案件中的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对案件的大体情况作出明晰了解和判断,针对一些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立案庭积极斡旋,调和双方矛盾,在征求各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展开调解。对于主客观原因无法实现诉前调解的案件,立案庭立即登记立案,根据新收案件的争议焦点、案件事实、送达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对新收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立案庭创新形成简易案件“20日结案办法,逐步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审判模式。对于符合速裁案件范围的直接进入速裁程序审理,无法使用速裁程序的直接进入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实现了调解速裁普通程序审理的层层过滤,对每个案件都不错失快审结的机会。


 
责任编辑: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