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出台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十四条意见
  发布时间:2020-07-14 11:26:46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有关决策部署,217日,市中院印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就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坚决打赢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出十四条意见。

《意见》总体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职责使命,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法治化水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和应急小分队,自觉融入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责任,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指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情防控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妥善处理涉疫情防控各类民商事纠纷,依法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妥善审理疫情防控引发的行政案件,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要善意文明执行涉疫情案件,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正常经营。细化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举措,着力提振市场信心、优化营商环境。要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合理安排审判执行工作进度,切实保障涉诉群众的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加强涉疫情案件审判管理和司法调研,提升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的司法效能。积极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充分运用“三微一端”媒体平台,不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配合和参与疫情防疫工作,扎实做好疫情期间的舆论宣传引导,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法治和社会环境。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全市法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和工作绩效,不断凝聚起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意见》强调,要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助推疫情防控与社会治理协同提升。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积极解决疫情防控出现的跨地域法律问题。要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针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遇到的突出、共性、高发法律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做好法律风险提示,提升依法防控与依法治理水平。

 


 
责任编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