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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法院7名法官被授予第二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青年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作者:长春中院  发布时间:2020-09-03 10:20:02 打印 字号: | |
8月25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第二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青年审判业务专家名单,长春市两级法院7名员额法官被授予第二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青年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审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设适应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专家型法官队伍,日前,省高院组织开展第二届吉林省审判业务专家、青年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组织推荐两级法院员额法官参与评选。

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专业评审、公示等程序,第二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全省青年审判业务专家”评选结果出炉。长春市法院系统孙召银、梁琳琳、訾效云被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王欣、王忠旭、亓晓鹏、吴应书被授予“全省青年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第二届吉林省审判业务专家


孙召银

德惠市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男,1976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德惠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长春市首批政法杰出人才,吉林省第一批青年审判专家。他曾审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先后发表多篇论文及案例,撰写的(2015)长民四初字第247号民事判决书获得全省法院2016-2017年度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一等奖,《破产重整程序中法院的职能定位》在《法律人之思》第十八期发表,《司法改革中审判委员会改革的新思路与新动向》一文获第二十七届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二等奖,《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一文在《人民法院报》发表。先后获得行政优秀、群众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梁琳琳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综合审判庭审判员



女,1976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吉林省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她先后在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等多个庭室从事审判工作,2017-2019年受理各类案件481件,结案率98.54%。多次受邀参与全国破产法学理论与实务研讨,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主办的第三届长白破产法论坛、厦门中院和厦门大学主办的第二届东南破产法论坛上分别作主旨发言,她撰写的《构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之初探》在第三届长白破产法论坛上被评为三等奖,在各类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先后获得行政优秀、全省法院十佳审判长、全市法院十佳审判长、业务能手、岗位标兵、办案能手等荣誉,荣记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各一次。



訾效云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男,1979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他审理的(2007)长刑一初字第68号案件获评长春市法院“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俱佳的百个和谐案、精品案”,(2016)吉01刑初102号案件入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三批参考性案例。他撰写的(2014)长刑一初字第8号刑事判决书获全省法院2016-2017年度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被告人张某、曲某某等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沈某故意杀人、抢劫案》等案例分析论文在《刑事审判参考》刊登,《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行为的犯罪记录封存》等理论文章在《人民法院报》刊登,撰写的《非法供述排除疑难问题研究》在全国法院第二十七届学术讨论会上获奖。曾获得“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第二届吉林省青年审判业务专家


王欣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女,1983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法学博士学位,现任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吉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她多次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和讨论,2017年办理案件380件。审理的《“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否仅保护色彩——苏铭舜诉长春百瑞葡萄酒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案》入选《中国法院2016年度案例》,《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吉林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入选2017年全省法院第一批参考性案例,《吉林省绿森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春市新空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入选2019吉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多次参与重要调研课题,撰写学术论文10余篇。先后获得行政优秀、优秀共产党员、吉林省“巾帼建功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被授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王忠旭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员



男,1985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兼任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兼职硕士生导师,吉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长春市法学会财税金融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两次参与最高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项目研究工作,撰写的学术论文《论我国多元审级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论司法改革的阶段性推进方略——司法改革方法论论纲》两次获得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关于开展财产保全责任险业务的调研报告》在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荣获2019年全国民商事审判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他曾审理动产质押监管合同、委托理财合同、营业信托纠纷等疑难复杂案件,参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商事案件的工作指引》等规范性司法文件起草工作。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二次。



亓晓鹏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男,1984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17-2019年他在朝阳区法院挂职锻炼期间,推动该院在省内较早完成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分调裁等多项改革。2019年以来,他审理行政案件240余件,包括征收补偿类矛盾复杂案件、行政登记类疑难案件以及涉外行政案件。他在《清华法学》《行政法学研究》《当代法学》《人民法院报》等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撰写的撤销公司登记案件、土地管理法法律责任适用的调研报告分别获得2017年、2018年最高法院司法大数据专题调研一等奖、优秀奖。先后获得长春市首批政法杰出人才、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吴应书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男,1982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一级法官。他曾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研究,完成各种调查研究三十余项,荣获二十一届全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三等奖、东北法治论坛优秀奖、长春市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等多个奖项,发表论文10余篇。积极助推全市法院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狠抓“三项规程”落实。曾审理多起重大疑难职务犯罪案件和一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积极承担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工作和对下指导工作。荣记个人三等功四次。


近年来,长春中院着眼于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提高教育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加强审判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激励机制,营造立足本职、担当作为、敬业奉献、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为服务保障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责任编辑: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