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助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按照省、市法院“六走进”普法宣传工作部署要求,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房红、副庭长李雨萍走进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省分行,进行授课普法。本次活动也是长春中院保护中小投资者、优化营商环境系列讲座活动之一。全省邮政储蓄银行各分行、支行517名员工在现场和通过视频形式参加授课。
李雨萍副庭长结合《民法典》,以《当前金融审判常见问题》为主题进行授课。李雨萍首先对《民法典》的整体架构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从物权编、合同编入手,对《民法典》在金融借款合同领域的变化进行详细解读,涉及动产抵押规则的变化、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的确定原则、情势变更的新规则、金融机构的适当性义务等三十一个方面具体内容。
授课过程中,李雨萍立足民商事审判职能,结合典型案例及银行常用合同类型,对银行日常业务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剖析,系统讲解规避金融合同订立、履行风险的重要方法,对银行合同纠纷如何救济、维护合法权益给出明确的处理思路和方法。
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省分行法律与合规部副总经理贺大鹏表示,此次培训切实增强了参训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对邮储银行进一步加强合同规范管理、业务纠纷化解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邮储银行希望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与长春中院建立长效沟通培训机制,为金融机构运用法律武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助力和支持。
金融审判在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竞争、规范开放的营商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对防范金融风险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作为审理金融类案件的专业审判庭室,民四庭将一如既往以防范金融风险为前提,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通过法律宣讲、调研等多种形式,主动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保护中小投资者,助力长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