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疫情防控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长春市绿园区法院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采取积极的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复产复工。
2020年初,绿园法院受理了上海某公司诉辖区内某座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审理中,根据上海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我院依法冻结了某座椅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告公司是中车长客公司座椅系统重要配套企业,目前中车长客公司已复工,该公司亦需向长客公司供应座椅系统。但是该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工人工资无法发放,生产资金无法正常运转,原材料及防疫物资无法购买,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复工复产,亦无法向长客公司供应座椅系统,严重影响了长客公司的生产运营。为此,被告通过区委政法委找到绿园法院,并于2月19日向法院提交正式书面申请,要求解除对账户的冻结。区委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与绿园法院田良院长及时沟通,希望能够尽快解冻银行账户,保障企业顺利复工。
对于此案,田良院长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主管王为国副院长、合心法庭庭长刘韦廷及办案人邹华娟法官,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以解企业正常复工的燃眉之急。最终,经多次沟通协调,由被告另行提供担保,对查封标的物进行替换,法院于2020年2月21日依法解除了被告公司账户冻结。目前,该公司已通过账户的解冻,顺利地完成了复工复产的准备工作,企业生产有序开展。
大“疫”当前,面对企业实际困难,绿园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快速、妥善办理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支持企业应对疫情,顺利复产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