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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决胜,岂止于法庭之内——朝阳区人民法院 曹春江
  发布时间:2021-06-08 14:58:14 打印 字号: |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曹春江。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转眼,我参加工作已经26年了。回首过往,感触良多,借着今天的机会,我想把我对法官这一职业的挚爱与感悟,向大家做以汇报和分享。还记得刚到法院工作时,我认为作为一名法官,“严守法律捍卫公平、手持法槌守护正义”,就无愧于法官使命。随着时间和工作的积淀,让我对法官职业有了更深刻的领悟法官不仅要有公平的尺度,更要有暖人的温度、工作的深度和视野的宽度。

(一)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公平正义的属性使得法律总是显得冷冰冰的,法官看起来也总是严肃严谨、不苟言笑的。但这并不是一名法官的完整“画像”法官的工作一样充满温度。

还记得那起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原告拄着拐杖来开庭。行动很不方便,站在法院一楼的大厅里,艰难挪动,急得满头大汗。我马上联系安保部门,把原告引导到法官通道,搀扶他乘坐电梯进入法庭,庭后又一直将原告送到法院大门外。临别时王某说:“遇到你这样的法官,我心理舒坦。不管官司输赢,我都尊重法院判决。”

办案子,不仅要秉持公心,还要赢得民心。我力求在每一个细节中传递温暖。对年长的当事人多一个尊称,对粗心的当事人多一句热心的提醒……事情虽然小,却能让他们舒心一些平静一点儿。近三年,我年均结案307件2020年结案447件。即便是审判任务越来越繁重,我也多年如一日坚持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当庭告诉双方当事人,就是为了方便传阅诉讼材料,节约当事人时间。“群众利益无小事”,我做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就是要把这些最平凡的事,做到底、做到位、做出价值、做到无愧于心。

(二)

我刚进入法院时,审理的案件大都比较简单。比如离婚案件,可能争议焦点就是台冰箱的归属;经济纠纷案件,争议焦点就是几千元钱该如何处理……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案件复杂程度与日俱增,甚至有的已经超过了想象,这就对法官的职业素养不断提出新挑战,对我们思考问题的深度不断提出新要求。

我记得在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中被继承人是一位美国人,在长春从事外教工作,因病去世。美国人无妻子儿女,但有一位关系密切的女性朋友王某和经王某介绍给美国人担任保姆的蒋某,二人就美国人的遗产分割展开了争夺战。王某认为美国人在去世前为其留有遗嘱;蒋某的理由是美国人在去世前已经和自己结为异性兄妹,因此有权继承全部遗产。本案为少见的涉外继承案件,美国人曾在长春市的三个高校任教,从教时间超过十五年,证据调查工作十分繁杂。为做出公正的判决,我多次到美国人生前就职的三所高校进行调查并沟通省外事办,协调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出具证明,用以证明美国人去世时遗留的财产清单。经过多次努力,最终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感动于我的真诚态度,出具了相关证明。在庭审过程中,蒋某面对三所大学和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出具证明,恼羞成怒,在法庭上公开耍泼,所问非所答,我耐心将庭审进行完毕。判决时依法维护了王某手中持有的遗嘱的法律效力,驳回了保姆蒋某主张的异性兄妹的继承权。

如此复杂的案件,在日常的审判工作中不胜枚举。只有在七尺法台与书卷案牍间俯首深耕,从案山卷海里挤出时间学习思考,才能将严肃沉默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鲜活的司法实践,才能跟得上群众的司法需求和时代发展的节拍。我运用穿透式思维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不仅得到当事人的赞誉,也被收录到2018年《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选》。

(三)

有人说法官的工作仅仅是在法庭之上在我理解,仅通过司法裁判的方式往往难以触及根本,存在案结事不了的问题,法庭之外同样需要法官不断延伸工作的宽度,将目光投向更深层次的源头治理问题,寻求更多元的方式帮助群众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

过去6年间,在审判工作之余,我参与数以百计的消费纠纷诉前调解工作。事实上,诉调对接调解工作虽然不是在法庭之内,但其难度和深度并不亚于开庭审判。

记得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顾客在某品牌店购买了一套2.5万元的家具,收货后发现包装上的标识是另外一个品牌,且家具有磕碰。顾客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索要3倍赔偿7.5万元。一方是消费者要求三倍赔偿,另一方是商家拒不认可欺诈。

我发现顾客所收到家具的确是另外的品牌,但我深入调查后发现,另外品牌家具是商家经营的第二品牌,顾客提供的信誉卡、订货单上都盖有两个品牌并列的的印章。

我从交接物品清单中发现了解决纠纷的办法。原来商家仅将部分家具送货时就发生了纠纷,有大部分家具还没有送货。我最后按照“已送货部分按3倍赔偿、未送货部分按合同未履行退货处理”提出了调解方案。得到了双方认可,商家赔偿给顾客1.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做到了案结事了。

2017年起,我作为我院“法官送法六走进”宣讲团骨干成员,先后在欧亚卖场、欧亚商都、中国民主建国会朝阳区委员会、朝阳区医院等多家单位开展宣讲活动,于审判台外传递法律知识,在答疑释惑过程中弘扬法治精神。  

近三年,我先后被评为“吉林省十大消费维权人物”、“吉林好人”、荣获中国消费者协会“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奖。在我心里,这不仅是我个人的荣誉,更是法官群体的荣誉,并且这些荣誉也都无法超越“人民法官”这个称号赋予自己的责任和分量。

(四)

在法院工作这23年间,每一次开庭、每一次书写判决,我都能感受到当事人心中渴望公正审理、依法裁判的期盼,这期盼驱使我不敢懈怠,不断前行。

遴选到朝阳法院这8年,我一直和妻子两地生活。忙完手里工作后,一个月才能抽出时间回一次家乡洮南,探望妻子和家人。在外漂泊这8年,白霜已经挂上了妻子的鬓角,我知道对她和家人亏欠的太多!既然选择当法官,我便无怨无悔。

一个人在长春的日子,我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每天清晨6点多我就来到单位,早饭前的时光用来写判决;白天工作时间开庭、接待当事人、调查取证;下班后,我用来学习、用来参加消费调解活动。无数次,当我回到家中时已是万家灯火的深夜。

我知道,今天我的讲述,会有很多法官感同身受;我的讲述,对我本人来说是一种鞭策;对各位来说,也是代表着你们在讲述着不尽相同的、苦乐相伴,却始终执着坚守的法官人生。

我们的付出,让法治萤光汇成万里星河;我们的努力,让一方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能与在座的每一位法官,一同将人生融入到法治社会建设征程之中,我感到无上光荣。

最后,用我喜欢的一句话结束今天的汇报,“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与各位法官在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里共勉。


 
责任编辑:长春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