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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智慧定纷止争 以真情为民司法——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高婧明
作者:长春中院  发布时间:2021-12-03 09:31:29 打印 字号: | |

欢度国庆的大红灯笼高高挂起,到处洋溢着喜悦的气氛。然而即将到来的长假,并没有让法官们松懈下来,他们抢着与时间赛跑,比以往更加忙碌。

“快过节了,每多结一个案子,就能让更多的百姓安心过个好节。”一边说着,她转身再次走进了法庭。她叫高婧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法官。9月28日这一天,她11次敲下法槌开庭审理了11起案件。她专注庭审的模样、耐心倾听的神态,在法庭里留下了奋斗者的剪影

入情入理巧调解 消弭矛盾促“双赢”

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增加。“刘某某是某品牌公司雇佣的售货员,疫情期间她没有业绩,被公司辞退,离职之前向公司索要被拖欠的两个月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款。公司本来就是惨淡经营的状态,现在更不肯支付这笔钱,双方就到了法院。”高婧明讲述了日前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这个案子事实清楚,本可以一判了之,让公司足额支付工资和赔偿款即可,但是高婧明深知,企业此时因疫情而无法营业,不但没有经营收入,还面临着成本支出。“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要格外慎重,共克时艰的特殊时期,化解矛盾更得寓情于法,既要‘保护弱者’又要‘通盘考虑’,尽可能降低双方损失,高婧明说。

为更好地解决纠纷,她做起了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公司阐明纠纷化解不当给企业带来的信誉成本,另一方面向刘某某说明现在企业的艰难处境。几次三番利弊分析和耐心劝导下来,双方终于各自让步,达成和解。公司立即付清拖欠刘某某的工资,刘某某也同意不再追究工资以外的其他赔偿款项。双方撤诉,纠纷得到实质化解。该案也被选为全市法院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办案多一分思考  结果多分满意

“高法官,他们拖欠工钱不给我,房子在那立着,开发商怎么就不承认我给他们干活儿了呢!一提工钱,开发商推给包工头,包工头推给个人,个人就说没钱。法院是判了我赢,可我根本要不到钱,这官司打得有什么用?”姚某某义愤填膺地大声说着,他是一起农民工讨薪案的上诉人,高婧明耐心地听着他的抱怨,并没有打断,只是适时就一些关键点提问,理清矛盾所在。

原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一项目工程违法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王某某,王某某又将联系和管理工人的事宜托付给侄子王某。王某雇佣了姚某某到该项目建筑工地工作完工后,却拖欠着姚某某34000元薪资一直不给。姚某某多次索要无果后,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姚某某仅提供个人劳务,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判决王某个人向姚某某支付拖欠的工资款。

姚某某因焦躁不停搓着手,背井离乡来城里打工,老人的赡养费、孩子的学杂费、家里的生活费,全靠他一人支撑,到头来却连辛苦钱都拿不到。高婧明深切理解农民工的不容易,因此,要全面查证事实再下结论。

得知此前姚某某曾就此事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后,高婧明就把举报时的所有卷宗材料全部找来,细致阅读,并逐字逐句进行分析,与姚某某的话一一印证,结果前后一致,加上之前的种种证据,证明了姚某某所言属实

在法律适用方面,高婧明发现本案中的情形正适用施行不久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案涉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该条例2020年5月开始施行,一审时并没有援引这一条来进行裁判。

高婧明准确把握相关条款,确定房地产开发商负有清偿责任,又考虑到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审时不到庭的情况,便主动联系他们,向他们阐明了新出台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他们不出庭可能会带来的不利后果。一番释法明理,房地产开发公司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法定代表人和律师积极出庭应诉。

最终,房地产公司和王某共同履行了拖欠姚某某的工薪34000元。姚某某拿到钱兴奋地说:“你看我就说,现在咱老百姓不吃哑巴亏,法官会为咱主持公道!”

变换的是工作 不变的是初心

2013年初,高婧明从法官助理转为办案法官,为了尽快适应审判工作,她在孩子刚满月后,就回到了工作岗位上。面对人手不足的难关和庭内分工转变,她埋头苦干,最多时全年审理行政案件近200件。2019年,高婧明从行政审判庭调到民事审判庭工作,她抓紧一切时间“补课”“充电”,常常学习民事审判实务到深夜。在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审结案件300余件,2020年截至目前已经审结案件340多件。

2019年10月,高婧明被选入院里的速裁团队,为使每个案子优质高效办理,她严格遵守自己的“四步工作准则”——庭详细阅读卷宗,罗列庭审提纲,查清争议问题找到争议焦点;送达时,对可能不到庭的当事人重点进行沟通,保证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采取多种手段化解争议,发现双方有调解意向的,积极组织调解,需要进一步查清事实的,及时分配举证责任;庭审后,第一时间草拟当天开庭案件的判决书初稿,即便回家熬夜加班也要力求草拟判决“不隔夜”。

高婧明说:“我的初心就是要做一优秀的法官,促社会和谐,为人民司法。”为了提高业务水平,她十分注重学习研究,所撰写的案例《王某某等诉长春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急避险决定案》获最高院“第五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案例类)”一等奖,成为最高院发布的8个全国法院第二批典型拆迁案例之一;撰写的调研报告《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研究》《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研究》分别获最高院“第三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学术论文《行政与民事交叉案件解决机制研究》等获“全国法院学术论文讨论会”优秀奖;撰写的《合理避让车辆而违反交通法规的申辩理由应被采纳》等三篇案例均被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选收录并刊发。

高婧明最喜欢水,连网名都叫做“上善若水”,她说水利万物,至柔至刚,微则无声,巨则汹涌正如她所从事的司法工作一方面真诚为民、充满温度;另一方面主持正义,铁面无私。她要如水般温润、平直、清澈、有力,以毕生心力践行“为人民司法”。


 
责任编辑: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