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长春中院  发布时间:2022-05-20 09:30:51 打印 字号: | |

关于印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民法院,本院各庭、处、室、队、局: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项目建设大会精神,根据《2022年长春市营商环境建设攻坚方案》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立足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攻坚任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实现长春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目标,市中院制定了《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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