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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长春中院 发布时间:2022-08-11 13: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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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7月26日至27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研讨班开班式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阐述了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化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要把学习和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的重要政治任务。要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做好宣传阐释,以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提振起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长春法院落地落实、取得实效。二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内涵。全市法院要准确把握精神内涵,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加勇毅的精神和更加坚定的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三要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的具体行动。全市法院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按照全省法院“1313”工作总体布局和全市法院“1237”总体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务实举措,着力提升审执工作整体水平,全力服务保障长春振兴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长春精彩篇章而努力奋斗。
长春中院在家院领导、各基层法院院长、长春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