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措施果断,程序规范,威慑有力,划款及时,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理念,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原告某地热工程有限公司和被告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被告承诺于2022年6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30万元,2022年10月1日前向原告支付90余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调解书规定的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告知被执行人应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随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线下传统查控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冻结了其多个账户,但其名下账户仅有少量资金,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向其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不久后被执行人名下某个已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存在回款,便第一时间到银行扣划执行款近130万元,案款到账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申请执行人并办理了转款手续,此案现已顺利执行完毕。
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充分彰显了经开法院工作的高效率、为民举措的真力度。今后,经开法院将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思路,继续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