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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优质破产审判 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长春中院  发布时间:2022-11-22 16:24:20 打印 字号: |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破立并举,聚焦司法公正,用好重整、和解、清算制度功能,助力危困企业“司法康复”,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时代吉林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吉林森工是全国四大森工集团之一、全国制造业500强和吉林省十大企业,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公司一度陷入严重的经营和债务危机。2020年5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受理吉林森工集团公司和吉林森工集团财务公司重整案,为尽快推动企业盘活资产,市法院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导向,开通绿色通道,有效降低关联企业破产案件办理成本,仅用时七个月便高效审结此案,两家企业由此重获新生。

吉林森工集团法务风控部部长 姜海超:把这两个公司合并重整,我们想可能会经历很长的这么一个申报期,没有想到他们会这么快,当初觉得是一个大的难题,但是通过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指导,很快把这个事情解决了。


近年来,市法院严格贯彻相关司法政策,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妥善审理了一系列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中,吉林森工系列重整案件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破产法庭法官助理 陈吉祥:近年来,以吉林森工系列重整案件为代表,妥善审理了吉林德大公司重整案以及上市公司兰宝科技公司重整案、长春高斯达公司重整案等一系列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维护经济秩序、保障民生福祉和助力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为了用信息化赋能打造“智慧破产”新模式,市法院自主研发了破产案件信息化平台,链接债务人、债权人、战略投资人等多方主体,实现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审判进度查询等远程线上办理,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确保了审判工作“不停摆”。

提高管理人履职能力是市法院的又一着力点,近年来,市法院推动成立长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时编制管理人名册,定期举办业务培训活动,出台《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关于通过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了管理人队伍健康有序发展。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炼:特别是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出台了《破产案件管理人财政专项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专项援助资金的发放,是对管理人勤勉尽职的奖励,解除了长期以来形成的难以解决的管理人履职“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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