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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检查组视察长春法院庭审活动规范化 正规化工作
  发布时间:2023-10-16 18:17:59 打印 字号: | |
按照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对部分省人大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和督查的方案》有关要求,10月16日下午,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一行来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关于加强庭审活动规范化、正规化的建议》有关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办督查。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博杰,执行局局长孙青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庆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陪同视察。






检查组先后参观长春中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诉讼服务大厅和执行事务中心,通过听取讲解介绍、观看演示文档、同工作人员现场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长春中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诉讼服务情况和执行事务中心运转情况。




随后,调研组一行视察了长春中院要案法庭综合体,并观摩一起刑事案件庭审。本次庭审由长春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组成合议庭,对被告人韩某某、魏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上诉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律和程序,充分听取上诉人、辩护人及检察机关意见,切实保障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认真把好证据关、事实关、法律观,切实做到庭审程序规范,证据采信科学,裁判过程合法,裁判结果公正,充分展现了长春法院庭审规范化、正规化建设成果。检查组一行对长春中院庭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长期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省、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庭审活动规范化、正规化有关要求进行工作部署,并责成相关部门对全市两级法院庭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市人大代表的相关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代表关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康凯